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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 | 万万没想到,包拯原来是这样的……

发布时间:Jun 28, 2019 | 作者:淇县文化馆 阅读次数:17次


“头上一片青天,心中一个信念,不是年少无知,只是不惧挑战……”


熟悉的歌词就着悠扬的旋律,相信你跟文化君一样瞬间就被带回了“大宋第一聪明人”的破案现场。


《少年包青天》让很多人记住了这个天生皮肤黝黑的少年——包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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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老百姓的心目中,他是一个非常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,是清官的杰出代表,人们习惯称他为“包公”或者“包青天”。


九百多年来,有关包公的传说有很多,他的口碑之好,影响之大,众人皆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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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,在这些传说中,究竟哪些是真的,哪些是假的呢?他真的是父母早亡,由嫂子抚养成人的吗?他真的审理过“狸猫换太子”这样离奇的案件吗?


包公本名包拯,字希仁,死后谥号为“孝肃”,生于北宋咸平二年(999年),自幼聪颖好学,深受父母的宠爱。


包公在人们心目中,是一个断明了很多冤案错案的出色侦探形象。


历史上的包公,其实远非传说中的那样神奇,只是他为百姓办实事,所以受到了人们的爱戴与拥护。


盗割牛


包公在天长县任知县时,一个农民来告状说有人偷割了他家耕牛的舌头。当时宋朝的法律严令规定,民间私杀耕牛是犯法的,要受到重责。


但是包拯对那农民说回家把牛杀了,自己留一点吃,其余拿到市场上去卖。那位农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杀了。


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杀牛的农民,包拯反而将这告状的人扣押起来,怒问道:“你为什么把人家牛的舌头割了?”


那人被这突如其来的追问弄得惊慌失措,只得如实招供。这个人怎么也没有想到,这是包拯使了个“引蛇出洞”之计。


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报案后,马上意识到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这个农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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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人遗憾的是,在宋朝史料中,只记载了包公类似“断割牛舌”这样的几件小案,关于他如何成为“日断阳,夜断阴,三口铜铡泣鬼神”的破案高手,宋朝史料中并没有记载。包公成为福尔摩斯式的破案高手,应该是后人演义出来的。


任官职


包拯的青少年时代,也曾刻苦读书,所以在他29岁时,终于考中了进士甲科。


按照宋朝规定,考取进士之后,便可以做官。包拯被派到建昌县任职。


但当时包拯父母亲年事已高,按照“父母在,不远游”的古训,应该尽孝奉养双亲。因而包拯请求回到安徽,在和州做官。


后干脆弃官在家奉养父母。在家孝敬父母多年、时年39岁的包拯,直到双亲去世,守丧期满,才出任天长县知县,3年后又到端州任知州。


这种孝道,深受家乡人的称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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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其一生,包拯并没有多少时间去办案,他大部分精力是放在了进谏和财政方面,可是为什么民间却传说他是一位神判法官呢?


其实这和当时百姓们所期待的执法如山、清明如镜的大清官为他们主持公道的希望有极大的关系,再加上包公确实也明断过多起案件,这样包公的破案高手形象就顺理成章地树立起来了。


包拯是一面镜子,它照出了官场的黑暗、百姓的无奈,照出了人们对刚正不阿的清官的希望。换句话说,包拯已经成了正义和智慧的象征,和真实的历史人物已经相去很远了。